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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2阅读量:18

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博会自成立以来,在学系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理念,动员和带领全系青年研究生、博士生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学系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系研博会的工作,推动研博会的工作进一步发展,团结和引领全系研究生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征程中成长成才,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浙江大学博士生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修订的《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博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系研博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系党委和校研究生会、校博士生会批准,拟召开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9月29日(周二)18:30


二、会议地点 

        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幢537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预备会议议程 

(1)宣读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2、正式会议议程

(1)宣读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批复文件。

(2)宣读并审议《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届研博会工作报告(草案)》。

(3)宣读并审议《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博会章程(草案)》。

(4)宣读并审议《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届研博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5)宣读并审议《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届研博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6)审议通过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及监票、计票人名单草案。

(7)选举产生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届研博会主席团成员。

(8)审议通过浙江大学第三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代表团成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1、会议以系各研究生班团为单位组建代表团,由各班团党支书任代表团团长。各班团的代表名单在9月24日24:00前上报至筹委会,具体名额及表格见附件1、2。 

2、各班团代表团需上交提案,需在9月24日24:00前上报至提案工作委员会,有关提案参考文件及上报表格见附件3、4。

3、本次大会需审议的相关文件,将在大会前下发至各代表团团长,各班团代表团需在大会开始前,组织代表对该文件进行学习讨论,并填写审议文件意见汇总表,在9月26日24:00前上报至筹委会,审议文件意见表见附件5。 

4、各班团代表团需推荐1名硕士代表参加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1名博士代表参加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及材料需在9月26日24:00前上报至筹委会,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6。 

5、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届研博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将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前在系网进行公示。

6、最后大会最终议程以大会当天为准。 

 

请各代表团团长做好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 

罗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幢团委办公室,88273460)

阮靖涵(13071888108)

筹委会邮箱xlxybh2025@163.com


 

 

 共青团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委员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博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代表名单.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x

附件4: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指南.docx

附件5: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文件分组审议意见汇总.docx

附件6:校级代表大会代表征集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