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7阅读量:656
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优良;
(5) 当前学籍状态不处于休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单位:元/生·年)
博士生 (中期考核后) |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 |
一等(≤40%) | 13000 | 1000 |
二等(≥60%) | 9500 | 500 |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本次评选依据《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附件1)以及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记实考评(附件2)中的科研成果与学业成绩进行评审,当分数并列时,素质拓展得分高者优先。
现对全体研究生开放评奖评优科研成果加分补录,请有意申请加分补录的研究生对照附件1,填写《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附件3),将申请表与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版交至海纳苑3幢102,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2:00。
如有疑问,请联系罗老师0571-88273460。
附件1: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docx
附件3:【专业+学号+姓名】心理与行为科学系评奖评优加分申请表.doc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