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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8阅读量:388
根据《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文件精神,经心理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现对心理系有偿服务的大型仪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3日止。
联系人:邓老师
Email: dengfang@zju.edu.cn
附件: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