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4阅读量:1902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和《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13年度博士生中期考核及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将我系2017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6级普通博士生、2015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这次自愿申请要求参加考核的博士生。
二、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
截止2017年11月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我系2017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名额为7人,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优秀岗位助学金原则上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三、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30日前:博士生将考核材料交至系楼208办公室。
2、11月1日:组织中期考核报告会,并根据考核标准对博士生个人陈述进行评价。
3、11月10日前:系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中期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及优秀岗位助学金名单,公示并报学校研究生院。
四、提交材料清单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上交相关考核材料,逾期不候。具体包括:
1、博士生中期考核表
2、个人自述材料
(1)科研工作:包括论文发表与收录(刊物名称、级别、影响因子,附证明材料);参与学术会议及报告情况;参与科研项目相关信息;导师论文报告及专题讨论情况及其它科研工作相关内容。
(2)课程成绩单
(3)奖惩情况
(4)社会工作相关情况(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社会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同学)
3、个人发表论文证明材料(包括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目录及全文复印件;SCI/SSCI发表论文检索证明),由导师签字核实。
注:参评优秀岗助的博士研究生请参照此标准提供材料(中期考核表除外),材料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材料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