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5阅读量:2567
一、心理系“3+5”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沈模卫
副组长:金卫华、马剑虹
成 员:徐海玲、陶然、陈永泉、王芬、金虹霞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且立志在国内继续深造。
2、学习成绩优良,名列专业前茅,经过初审2016年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3、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素质及良好的诚信、合作精神。
4、大学英语六级需480分及以上。
4、曾受学校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录取名额:3个以内,具体名额视报名、面试情况而定。
四、排名办法
1、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次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课程总绩点+奖励分
① 课程总绩点=所有课程平均绩点(30%)+专业课程平均绩点(70%)
(以教务系统为准,课程成绩计算范围包括大一 、大二、大三秋冬春学期成绩)
② 奖励分,详见文后附件一。奖励分累计不超过4分。
(特别说明:英语六级不及格,综合成绩排名作后退10名处理;一门专业必修课不及格,综合成绩排名作后退5名处理, 二门专业必修课不及格取消推免资格)
2、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3、最终排名:最终排名次序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总分=综合成绩映射分(70%)+复试成绩映射分(30%)
综合成绩映射分=(综合成绩-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40+60
复试成绩映射分=(复试成绩-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40+60
4、最终排名将作为确定最终“3+5”模式推免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流程
1、2015年5月28日(周四)15:00前,心理系系楼210办公室受理《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推荐“3+5”免试直攻博申请书》(附件二)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请同学将附件二电子版发至xlxtuanwei@126.com,请务必将附件文件名中的【专业+学号+姓名】修改为本人信息。
2、2015年5月29日-5月31日,团委审查申请人的奖励分项目并按《奖励分加分原则》(附件一)计算综合成绩。
3、2015年6月1日16:00前,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复试名单产生办法确定复试名单,在系网站公布。
4、2015年6月2日-6月6日,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2015年6月9日前,系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3+5”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公布,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向心理系团委反映对初选名单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如下:联系电话88273460,邮箱xlxtuanwei@126.com。
6、2015年6月19日,系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公布。
六、其它有关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使取得免试资格,也将取消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或80分)以上的;
(4)本科生未能按时顺利获得毕业证书的(即计划学制年
的 7月底前)(2013年12月发增补条文)
(5)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2015年5月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附件二:《【专业+学号+姓名】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推荐“3+5”免试直攻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