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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组建浙江大学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5阅读量:2981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中青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主要职责
 
1.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团中央推出的“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帖文、视频等作品。
 
2.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3.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主要活动
 
1.与网络宣传员工作相结合,开展阳光跟帖行动。团中央、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将推出“阳光跟帖行动”,倡导广大青少年网民健康、积极、乐观、友善地跟帖,努力营造清朗网络舆论。
 
2.与班团主题建设活动相结合,开展全团性主题网络志愿活动。各院级团委结合具体实际,积极策划设置议题,利用五四、七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等,开展全团性主题网络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
 
    2015年内,每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阳光跟帖行动”及其他主题网络活动至少3次。同时,倡导鼓励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网络信息等志愿活动。
 
    三、具体实施要求
 
1.各院系(学园)以自愿报名为原则,发动团员志愿者积极参与,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所有团员总数的20% ,覆盖到每一个班级团支部。
 
2.请参与志愿者的同学在4月19日前完成以下两项登记工作:①组织网络文明志愿者通过“浙江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平台“网络志愿”栏目完成志愿者个人信息登记;②组织网络文明志愿者通过“青春浙江”微信公众平台“网络文明志愿者”栏目完成志愿者个人信息登记。
 
 
 
联系人:陶  甄 0571-88206213
 
   赵同学 18868103589/760932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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