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8阅读量: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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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拟招聘专职心理咨询师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本科毕业为“211工程”院校); 2.中共党员,个人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社会责任感; 3.在心理测量、团体训练方面有所专长,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技能; 4.获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资格二级认证; 5.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6.爱岗敬业,乐于助人,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7.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新生及心理测评和数据统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进行跟踪随访; 2.负责联系各学院定期筛查重点关注人群,形成报告并对其跟踪随访; 3.负责接待指导中心来访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档案; 4.负责日常来访者的个体咨询及团体辅导; 5.负责协助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策划与组织; 7.负责指导心理健康协会开展活动; 8.负责组织开展师生心理学知识技能培训活动; 9.负责中心网站管理及宣传品企划; 10.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性与临时性工作。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个人材料 1. 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 个人学习简历、工作简历。 3. 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个人材料发送至联系人电子信箱中,附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个人材料邮寄招聘联系人,附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限及相关要求: 1.请应聘者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报名。 2.面试时请携带上述证书的原件,以供审核。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老师(TEL:84728390 E-mail:hdxlzx@gmail.com) 联系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凌海路1号。 邮政编码:116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