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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选调生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4阅读量:1164

根据新疆党委组织部《关于帮助做好2010年选调生工作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的函》文件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拟从我校201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中(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选调一部分同志到乡镇工作。欢迎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并于514日前报名推荐表(B5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入党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学生干部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批后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有志于从事集成党政工作,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
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无签约单位;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表
    应届毕业生根据选调条件,填写《2010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一),经所在院系初审、学校审核并填写意见后寄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二)笔试
    报名人员统一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单独组织录取。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和新疆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发布选调生招考公告。报名人员注意查看招考公告,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资质不将根据招录职位(见附件二)和报名人员类别(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区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分别划定录取线确定进入面试(或素质测试,下同)人员。
(三)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
(四)体检
    资格审查后,党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通过审查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面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入围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岗前培训
    对拟选调人员在自治区党校分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和地州党校进行以学理论、学政策、学“双语”、学农业农村工作基础知识为主的3个月岗前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生,不予以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分配和管理
1、选调生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分配到乡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2、选调生到乡镇报到后,即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到乡镇后,先到村工作1年,挂职相关职务。
4、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委组织部管理。
联系人:安尼瓦尔·卡地尔
联系电话:0991-2391416
 
 
附件:报名表.doc
            招录职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