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审核、认定,现已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与调整工作,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和调整.xlsx
如有异议,请于3月29日17:00前向心理系团委反映,电话88273460,邮箱xlxtw@zju.edu.cn。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26年3月26日
发布时间:2026-03-26阅读量:10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审核、认定,现已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与调整工作,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和调整.xlsx
如有异议,请于3月29日17:00前向心理系团委反映,电话88273460,邮箱xlxtw@zju.edu.cn。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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