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研究生资助】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30阅读量:12

各研究生:

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助学金”,专业、年级等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

5.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不在基本修业年限者;

220263月学制到期者;

32024-2025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2024-2025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

二、各类助学金参评要求

1.  浙江大学传化助学金(新申请)

(1)名额:5

(2)资助额度:10000/人,一次性发放

(3)资助对象:浙江大学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4)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

2.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浙江大学助学金(续助)

(1)名额:1

(2)资助额度:5500/人,分两次发放。

(3)资助对象:续助名单详见附件1

(4)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是经济困难生。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

2. 各类助学金材料上交要求(均需电子+纸质,一式一份):

类别

需交材料

备注

新申请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填写示例详见附件3
2.上一学年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4-2025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申请/汇总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

续助

1.《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4,填写示例详见附件5

2.上一学年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4-2025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 感谢信(附件6)。

 

3.以上电子材料请于125日(周五)17:00前发送至邮箱:xlxtw@zju.edu.cn,纸质材料请于1210日(周三)17:00前上交至海纳苑三幢102

4.各项助学金最终获助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各项校级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校级奖学金兼得(个别特殊标注的除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学生。

3.学生若不清楚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格式,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y.zju.edu.cn/xj/xjgl/zxsgl,在系统“我的学籍”板块查询。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88273460,罗老师。


附件1:2025-2026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浙江大学助学金续助名单.xlsx

附件2: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3: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填写示例.xls

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docx

附件5:浙江大学研究生年度小结表填写示例.doc

附件6:感谢信.doc

 

心理系团委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