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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阅读量:10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类型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2)类型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3)类型3:其他有学费缓交需要的研究生。

若申请时还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先办理“学费缓交申请”,并于后期进行补认定(认定流程请关注研工部、各院系后续通知),认定通过后“学费缓交申请”方可生效。

二、缓交期限

(1)取消“学费缓交”资格:如未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学校将终止该生学费缓交流程,该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2)针对“类型1、2”:成功办理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的研究生,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3)针对“类型2”:如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但未成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该生的学费缓交类别自动转为“类型3”。

(4)针对“类型3”: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于2025年9月15日(周一)17:00前上交以下材料至海纳苑3幢10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如有疑问请微信或钉钉联系郭叶叶,15120127077):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附件1)

2.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交) 


四、后续缴费流程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学费入账办理流程.docx

心理系团委

2025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