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面向更高使命愿景,引导广大党支部和党员在榜样示范引领下进一步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心理系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为建设教育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经心理系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隶属系党委的各党支部,拟评选3个;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隶属心理系的正式党员,拟评选3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心理系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拟评选3名。
各党支部可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中选择不多于2项申报(每项1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层次推动党建与业务“四个融合”。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四个共同体”建设成效显著。
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践行高远使命愿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
2.规章制度健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集体关爱机制和服务群众机制,能将集体关怀“五项行动”落到实处,营造关心支持、互相欣赏的文化氛围,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特色工作有实效性、有影响力、有推广度。
6. 条件保障有力。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二)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重大任务攻关和斗争实践中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无私奉献,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品德高尚,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6. 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至少一年为“好”。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学习运用党的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推选学校的需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 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名单。请于5月13日中午前填写《两优一先评选登记表》并发zsz731@zju.edu.cn。
2. 组织推选。系党委在党支部推荐名单的基础上,考察对党建工作的贡献和一贯表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通知校级候选人填写详表,推荐上报学校。
3. 表彰奖励。学校党委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大会,对评选产生的“党建先锋奖”、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系党委对获得系“两优一先”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宣传表彰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偲偲
办公地址:海纳苑3幢205室
联系电话:88273022
中共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