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与我校相关捐赠协议,现开展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是经济困难生;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
(2)学制时间不足 0.5 年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 2 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者;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者。
7.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来自于中西部或国家重点帮扶县的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8.研究生就读本科时期,曾受基金奖助学金资助(浙江大学及基金合作大学)或毕业于浙江大学及基金合作大学,可优先考虑。
二、名额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本次仅面向2023级硕士研究生。各院系至多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校级面试,学校将组织评审会最终差额评选出获助者30名,每人每年资助5500元,分两次发放(2024-2025学年秋冬、春夏学期各发放一次)。获助者每学期考察一次,考察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与相关申请材料(见下表),纸质材料交至海纳苑三幢102,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4)发送至邮箱:xlxtw@zju.edu.cn。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17点。
项目 | 需交材料 | 备注 |
新鸿基助学金 | 1.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 2. 新鸿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800字以上); 3.经济困难生认定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 4.本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及2023-2024学年成绩单(纸质,各一式一份); 5. 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电子) | 1.成绩单应有盖章,且标注“年级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 2.经济困难生认定表应手写“个人承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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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2.新鸿基助学金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3.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4.如有疑问,请联系:88273460,罗老师。
附件1: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心理系团委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