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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党委关于确定潘宇航等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31阅读量:10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潘宇航等7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姓名

年级

1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潘宇航

2022级本

2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余楚如

2022级本

3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雷文青

2022级本

4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杨憬怡

2022级本

5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张凤翔

2024级博

6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023级硕

7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谢菲

2023级硕

递补1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楼信辰

2022级本

递补2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程靖尧

2023级博


 公示时间为20241031日至2024116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46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海纳苑3

邮政编码:3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