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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心理系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3阅读量:36

各位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各院系实施细则执行。

      2. 参评对象: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须在毕业当年参评且至多有一次参评机会。

本次2024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可参评对象为:预计将于2024年度(2024.1.1-2024.12.31)毕业(即实际将于2024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已延期至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若参评者实际未于2024年度毕业,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0%

      4. 评选条件:

(1)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且能顺利毕业。

(2) 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

(3) 在读期间学业表现优秀,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实践)创新成果。

(4)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2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至少1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此处所指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前,则为《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和《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如获得时间在20239月以后,则为《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中包含的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5)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去西部地区、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 评选依据: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有关评选条件执行。

      2. 参评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延期生不可参评。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可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 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荣誉或奖学金2项以上(含2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我系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27人,合计40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人,合计3人。

    二、推荐工作进度和要求

      1. 个人申请2918点前):欲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完成系统申请,导出《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并于2918点前将表格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姓名。发送邮件时请随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请附论文全文前三页,要求包括杂志名称及作者排序;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请附证件;其他如有证明材料请附证明材料,如无可由相关人员出示证明材料。

      2. 系评选和公示220日前):系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并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并公示心理系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将在校优评选基础上产生。

      3.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22617点前)上交纸质材料:等待系审核通过后,导出系统中的《浙江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表格需排版后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之内),一式两份,导师、德育导师意见和签字须完备,于226日(周一)17点前上交至系楼102室。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的研究生,还须另外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参照下文填表注意事项),此表格为省教育厅下发的纸质表,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控制在一张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 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联系人:罗老师 88273460;李媛媛 13696103466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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