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5阅读量:1006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技术岗人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心理学教学实验中心实验技术岗
(二)岗位职责
1. 承担心理学相关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
2. 承担心理学相关实验仪器的维护、开发、培训工作;
3. 承担心理学实验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以及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拥有丰富行业经验者年龄可放宽。
3. 具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工作经验,拥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二级)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认证资格者优先。
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浙江大学文化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国际化视野,热爱实验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
二、管理方式与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与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考核
报名自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2日止。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与条件且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等反映本人能力、经历的相关材料发至邮箱Lss644@zju.edu.cn,经初审后,进行考核,择优聘用。对于无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申报的,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察和公示
考核完毕,按考核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录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拟录用资格,或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8273022 刘老师
联系邮箱:Lss644@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