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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阅读量:290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42814:30召开,为做好学代会的代表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的资格

 1.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中国国籍全日制注册本科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思想积极,要求上进,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

 4.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 原则性强,有较好的民主素质,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产生办法

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系所按 10%的差额选举产生。其中,学生会和非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 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系所代表名额数。2019级每班选举6人,20202021级每班选举5人,201920202021级心理学(求是科学班)每班选举1人。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以特邀代表身份列席(不作为代表团代表)。

主席团候选人必须作为学代会代表,但在主席团竞选环节无投票权(不影响校代会代表和学委投票)。

班级团支部或系所为单位组成学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 1


三、学生代表申报表的上交

请各班级依照民主原则、差额选举程序产生学生代表,汇总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班级代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42212:00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zjuxlxxsh@163.com,标题格式为【学生代表团名单-专业班级】


请各代表团团长做好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

罗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幢团委办公室,88273460

查一畅(19818504010


共青团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委员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418

附件1: 各班级代表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