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公示|心理系党委关于确定李媛媛等2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31阅读量:575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李媛媛等22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姓名

年级

1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李媛媛

2021级硕

2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魏紫薇

2023级博

3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赵玉婉

2021级博

4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刘玉昕

2022级硕

5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柯雨

2021级硕

6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涂先婧

2021级硕

7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孔繁平

2021级硕

8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陈炜娜

2021级博

9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单文灵

2021级硕

10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金恩童

2021级本

11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沈展任

2021级本

12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傅意涵

2021级本

13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刘玉鑫

2021级本

14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章萱萱

2021级本

15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周边

2021级本

16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颜天然

2020级本

17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陆奔豪

2021级本

18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韦祖迈

2021级本

19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叶明睿

2021级本

20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刘浩天

2020级本

21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盛槿滺

2020级本

22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张维浩

2020级本



公示时间为2023331日至202346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46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海纳苑3

邮政编码:310030


中共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