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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关于2023年本科生科研实践、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阅读量:689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心理系2023年本科生科研实践、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答辩定于3月31日(周五)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答辩时间:3月31日下午13:30-16:30

2.答辩地点: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幢517/519教室分组进行

3.答辩要求:各项目准备8分钟以内PPT汇报内容,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评委提问环节5分钟,全组成员可参与回答。

各组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教室,将PPT拷至电脑上,答辩结束的小组可以先行离场。

各组需携带纸质立项书4份(正反打印,简装订)。

4.答辩结果:科研实践项目综合答辩情况确定立项名额;科研训练项目综合申报志愿与答辩分数确定是否立项及国创、省创、校级SRTP、系级SRTP项目等级。

5.具体答辩分组与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组:第一组.pdf

第二组:第二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