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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9阅读量:10

各学院(系)、单位:

    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315日至228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专题分为“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和其他课程两部分。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专题其他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已经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的教师,可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工作方案

1. 请各学院(系)、单位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并于225日前完成。

2. 教师可参照附件的学员操作手册参加培训,完成后将会获得电子学习证书。

3.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丁文雅(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方式:88206509

附件: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pdf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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