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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阅读量:171

各位研究生:

根据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与我校相关捐赠协议,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研究生入学考试/考核成绩优异(含推免);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他校本科期间获得新鸿基助学金者优先考虑;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 上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2) 上一学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者;

(3)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2022-2023学年已获得其他助学金资助者不参评此次新鸿基助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本次仅面向2022级硕士研究生。各院系至多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校级面试,学校将组织评审会最终差额评选出获助者30名,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分两次发放(2023年春夏、秋冬学期各发放一次)。获助者每学期考察一次,考察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与相关申请材料(见下表),纸质材料交至海纳苑三幢102,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4)发送至邮箱:xlxtw@zju.edu.cn。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月22日17点

项目

需提交材料

备注

新鸿基助学金

1. 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

2. 新鸿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800字以上)

3. 经济困难生认定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

4. 本科成绩单及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成绩单(纸质,各一式一份)

5. 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电子)

1.成绩单应有盖章,且标注“年级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

2.经济困难生认定表应手写“个人承诺”部分。


四、注意事项

1.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获助学生请及时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助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2.新鸿基助学金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3.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4.如有疑问,请联系:88273460,罗老师。


附件1: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3:经济困难生认定表.doc

附件4: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心理系团委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