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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 “赓续百年辉煌,勇担时代使命” 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阅读量:136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认识国情、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在实践中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祖国,以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赓续百年辉煌,勇担时代使命


二、活动形式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原则上应在学生所在县市(返乡)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开展实践,不跨省跨市实践,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实践,不出国(境)实践,不进行聚集性活动。同一团队的同学可以分别在各自家乡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实践活动。


三、活动内容


各院级团委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建团100周年、浙大建校12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选择实践主题,突出专业导向、服务导向,紧密围绕国家重要战略方向开展调研实践。特设置以下专项,供实践团队参考:


(一)红色专项:回首百年路,启航新征程。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史青年行”专项实践行动,通过返乡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读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所进行的奋斗、牺牲和创造。通过深入观览纪念馆、博物馆,走访老党员、老军人等形式,形成生动的采访调研实录,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鼓励大学生在社区、基层开展微党课宣讲、政策宣传解读等,发挥大学生的引领作用。


(二)劳育专项:开展志愿服务,厚植为民情怀。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可结合个人发展需求与家乡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参与到为家乡做贡献的实习实践岗位工作中树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回报家乡建设的责任使命感。


(三)体育专项:喜迎魅力冬奥,助力“健康中国”。紧密结合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时间节点,普及冬奥知识、回顾冰雪文化运动传统,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举办贡献青年力量,为迎接2022杭州亚运会举办做好充足准备。组织开展“青春爱运动健康强中国一起云支教共同迎冬奥”主题实践活动,招募百名大学生志愿者与西部中小学生线上结对,以“共同看冬奥” “一起云阅读”等形式云陪伴当地中小学生,助力“双减”,为西部地区的校园文化注入新活力。


(四)美育专项:弘扬传统文化,讲好家乡发展故事。了解家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发展变化状况,读懂国情社情民情,并深入探索背后的文化基因,理清文化传承的深层次原因、传承现状以及发展意义。通过实地观察、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带有家乡文化特色、地域风情的文字图画,影像资料等,形成有创意、有亮点、有内涵的实践成果,助力家乡文化宣传。


(五)发展专项:发挥专业优势,深入调研思考。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组织大学生结合专业特点,聚焦行业前沿,针对发展需要、民生需求、社会关切、改革迫切的热点话题开展专项调研,采用企业座谈、企业实习、行业调研分析等方式,触摸鲜活案例,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提出专业性的思考与见解,赋能共同富裕。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安全机制,跟踪实践过程。各院级团委要结合常态化防疫要求建立社会实践安全机制,做好防疫安全工作预案和行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并做好健康监测工作,避免在人员密集的场所逗留。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每日上报队员健康状况,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全程跟踪社会实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二)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培训部署。各院级团委应在本单位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院系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制定社会实践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职责,发挥青年学生主体作用,聚集校友资源,精心组织部署,保证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严格立项考核,保证实践质量。各院级团委要继续认真抓好抓实社会实践的立项考核工作,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审查选拔,保证立项方案可行性和立项实践团队质量。学校将在院系、学园审核推荐基础上,选拔校级立项团队,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四)深化实践成效,做好宣传展示。各院级团委要注重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效,做好成果展示和宣传报道工作。实践过程中应积极联系媒体投稿,发挥融媒体作用,扩大实践影响力,并及时向校团委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实践结束后应通过报告会、交流分享会等形式继续深化实践成果。


五、注意事项


(一)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申报平台将于1227开放)。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16日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各院级团委(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各单位需于19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将立项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核流程,通过团队推荐审批流程提交。


六、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葛老师,0571-88273460


请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和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号“zjushsj”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请团队学生负责人于112日前扫码加入浙江大学2022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

动钉钉群,实践过程中有疑问可群里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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