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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本)-2号】心理系关于公示2020-2021学年学生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阅读量:499

各位2018级、2019级、2020级求是科学班的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心理系2020-2021学年学生评价部分结果公示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


心理系2020-2021学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心理系2020-2021学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xlsx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需由班主任召开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审议,讨论决定评价结果。审议结果与评价结果不一致,可对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请于92424:00联系老师,yjge@zju.edu.cn



(二)能力素养


1. 社会工作加分


心理系2020-2021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核加分公示如下:

心理系2020-2021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xls


如有异议,请于92424:00联系老师,yjge@zju.edu.cn。公示期后,加分将导入eta系统,无需个人申报。


2. 个人申报


心理系2020-2021学年学生个人申报能力素养加分详情请见eta系统。如有遗漏,可92324:00继续申报,逾期不候。详见【评奖评优(本)-1号】通知。此项结果由心理系审核后再公示。


 

   (三)体质健康


心理系2020-2021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统计公示如下:

    心理系2020-2021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统计.xls






心理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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