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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关于2020年科研训练、科研实践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阅读量:840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组织2020年科研训练、科研实践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我系有关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进程安排
      6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上传验收材料,导师审批检查。
      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上传成果材料(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证书和文章等),提交结题申请,并在“上传结题报告”中上传“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省创项目还需要在“上传结题报告”中上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二、 结题验收答辩


体安排如下:

1.答辩时间:6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00

                     6月11日(周五)下午1:30-4:30 

2.答辩形式:现场答辩(西五教学楼104/413教室),请答辩人提前15分钟到场将答辩ppt拷入电脑,并携带5份结题报告纸质版文件交至评审老师。

3.答辩要求:各项目准备8分钟以内PPT汇报内容,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提问环节5分钟。

4.答辩结果:根据所有评委打分计算平均分后核算最终得分,并确定结题等级。


具体答辩顺序、延期答辩顺序等安排如下: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