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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关于2019年科研训练、科研实践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阅读量:679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组织2019年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现将我系有关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进程安排
      5月8日—5月31日,项目负责人上传验收材料,导师审批检查。
      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login_tologinin.action),上传成果材料(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证书和文章等),提交结题申请,并在“上传结题报告”中上传“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省创项目还需要在“上传结题报告”中上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6月11日(周四下午1:30-3:00),结题验收答辩。

具体安排如下:

1. 答辩形式:钉钉视频会议,请提前15分钟调试好电脑摄像头、话筒等设备,将答辩ppt拷入电脑,进入视频会议后及时分享屏幕。

2. 答辩要求:各项目准备8分钟PPT汇报内容,由负责人进行答辩;提问环节5分钟

3. 答辩结果:根据所有评委打分计算平均分后核算最终得分,并确定结题等级。


二、延期安排

      受疫情影响进度的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延期结题,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备案。延期结题时间暂定为9月25日,结题答辩形式视疫情发展情况确定。 

       具体答辩顺序、延期答辩顺序等安排详见附件名单。


结题答辩安排.xlsx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