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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心理系党委关于确定蒋宇星等1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16阅读量:1399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蒋宇星等16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姓名

年级

1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蒋宇星

2016

2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杨西玛

2018

3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娜地热·艾力

2018

4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史博皓

2016

5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张益凡

2018

6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刘灵静

2018

7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高寒松

2018

8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刘斯

2018

9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高原

2018

10

本科生党支部

孙徐炼

2017

11

本科生党支部

陈心悦

2018

12

本科生党支部

顾清

2018

13

本科生党支部

林琛

2018

14

本科生党支部

孟昕怡

2018

15

本科生党支部

潘之禾

2018

16

本科生党支部

蒋丹

2018

公示时间为2020416日至2020418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74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10

邮政编码:3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