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团员推优】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阅读量:854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19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于1018日前完成“推优”工作。各团支部推优比例控制在6%-12%,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1),于101817:00前将表格发送至xlxtw@zju.edu.cn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签署团支部意见。各团支部于10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西溪西五210办公室。

3、“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心理系团委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