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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阅读量:567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大学第十四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的原创性创业行动,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8级及毕业班学生除外),项目必须为学生自主、原创性创业项目。

2.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一指导老师建议指导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四、经费资助

创业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

五、项目申报流程及执行时间

本期立项申报在《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完成。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科研训练管理系统。

1.选题与组队时间:1-310日,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老师联系和交流等。

2.项目申报时间:310-22日,项目负责人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提交成功后,导出并用A4纸打印项目申报书并装订,一式3份,经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创业计划书于322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紫金港剧场B322,科协值班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注意申报书的格式,该材料将作为立项初审资料。

3.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

1)项目评审:4月上旬,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按成绩排名情况拟定本次入围项目。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2)项目公布:4月下旬,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六、相关政策

参照《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8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文件)执行。

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如有意向报名,请先联系:

陈老师 18867138529


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肖祖芹,电话:85317725EMAILxiaozq@ching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