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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十六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阅读量:41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为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我院组织参加本届竞赛初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及相关要求说明

1、参赛对象:须为2019年7月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2、作品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为2019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和国家级以上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3、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本研不限。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作品的学科类别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

4、竞赛方式:竞赛分各学院(系)初赛、类别复赛和学校决赛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等活动。


二、赛事进程

1、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18年9月至11月下旬):

心理系将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欢迎并鼓励同学们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进行立项申报。请申报团队认真完成作品申报书(附件一),2018年11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到邮箱:xllzju@163.com。

2、初赛(2018年12月上旬)

心理系将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估和院内选拔。根据初赛结果至多挑选8件作品,递交相应复赛承办单位参加复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复赛(2019年1月)

复赛承办单位根据各类别竞赛进程,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选出各类别的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

4、决赛(2019年3月中旬)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决赛评审,确定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组织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如有疑问,请联系:项老师88273460


附件1:浙江大学第十六届挑战杯决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2: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