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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5阅读量:2787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现将我系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6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

1. 课程考试成绩:根据各专业直博生、普通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要求,考核总学分、核心学位课程修读情况。

2.研究能力评估:

1)科研论文。学生科研论文发表情况,以及学位论文研究的执行情况。

2)培养环节。参加导师组织的学术报告及专题讨论,以及开题报告及读书报告完成进度。

3)科研活动。参与导师要求的各项科研任务,参与各类学术会议及报告等。

三、工作日程安排

11025日前:博士生准备考核材料,并向研究生科确认申请参加答辩/延期答辩。

211:组织中期考核报告会,每位研究生以PPT形式就课程学习情况、研究进展、发表论文(含录用)、后继研究计划等情况进行汇报。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博士生个人陈述进行评定。

3118日前:已经考核完成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包括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名单等,导师、院系审核后,系统导出考核结果,连同中期考核表、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交予所在院系入个人档案系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提交材料清单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上交相关考核材料,具体包括:

1博士生中期考核表

2个人自述材料

1)科研工作:包括论文发表与收录(刊物名称、级别、影响因子,附证明材料);参与学术会议及报告情况;参与科研项目相关信息;导师论文报告及专题讨论情况及其它科研工作相关内容。

2)课程成绩单

3)奖惩情况

4)社会工作相关情况(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社会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同学)

3个人发表论文证明材料(包括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目录及全文复印件;SCI/SSCI发表论文检索证明),由导师签字核实。

五、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说明

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秋学期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中期考核结果与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挂钩。

注:后续参评优秀岗助的博士研究生请参照上述材料提交清单标准,于答辩结束后向研究生科提供材料,材料有效期为2017101日至20181025日。

咨询电话:88273022

附: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18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名单

学号

姓名

年级

专业

培养类型

11739005

倪萍萍

2017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博士生

11739013

赵珺 

2017

应用心理学

博士生

11639003

石佳铭

2016

基础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04

史博皓

2016

基础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05

李瑗媛

201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06

蒋宇星

2016

应用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07

朱婷飞

2016

应用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08

刘旸

2016

应用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09

顾全

2016

应用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10

李泽宇

2016

应用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11

徐超儿

2016

应用心理学

直接攻博

11639012

崔鹏

2016

应用心理学

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