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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1阅读量:303


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请本贷学金的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申请手续。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通过其“心平公益基金会”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项目情况及往期获助名单请参见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specialFundShow/index/13.html。


一、申请条件:

(一)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所有本科生及全日制在校一年级硕士生(硕士生由研工部负责),无贫困生与否的限定;

(二)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三)学习勤奋努力,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及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秋冬学期的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

(四)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二、申请时间:

自10月10日至11月9日。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从sss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三)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四)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上学年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公章务必盖在排名上)。


四、贷学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sss.zju.edu.cn/xgxt),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打开“助学贷款”模块,选择“永平自立贷学金”,点击“+申请”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最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

2、下载申请表。点击上方“下载登记表”下载申请表的电子版,请将下载的表格与附件一的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需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到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处(项老师,西溪西五210办公室,88273460)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从系统下载的申请表可以微调,使其在一页上;若大于一页,请正反面打印。)

3、流程跟踪。学生可在上方“流程跟踪”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二)申请人带上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由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以及学院盖章(章务必盖在排名上),于11月9日15:30前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贷学金最大受惠人数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受助人;

(四)申请人与学校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

(五)校基金会核算并根据情况发放贷学金,每学年发放两次。


五、申请金额:

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6000元和1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六、填写要求:(参照附件一中申请表样表)

(一)申请表中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

(二)上交材料统一为A4纸。

 

七、注意事项:

 在贷学金发放期间出现受校纪校规处分、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休学等情况,将中止贷学金的发放。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

电话:0571-88981730;

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四 8:30—12:00,  13:30-17:30

      周五 8:30—12:00,  13:30-15:30 (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附件一:《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样表》

附件二:《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

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心理系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