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心理系2018年校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9阅读量:582

浙江大学2018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本科生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团委、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群众体育开展,检验运动技能水平,激发学生锻炼热情,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18年10月26-27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以院系(学园)、xx生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 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 全能(100米、跳远、铅球、跳高、400米、标枪、1500米)。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200 米、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集体项目:10×5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5男5女)。
七、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共50人,同一性别不得超过30人;领队1名,教练不多于4名。

  2.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2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及男女混合集体项目;全能不得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3.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超过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视报名人数或队数和比赛时间确定赛次。
  4.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田赛提前20分钟检录,接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自行准备。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国防生参赛原则为院系(学园)优先,未能入选院系(学园)代表队的xx生可单独组队参赛。
  3.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参加测验,只计成绩,不计名次与总分。
  4.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方式
   心理系将于10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同学请于10月9日24:00前扫描通知最后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行报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的,须交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 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
  (2)集体项目按9、7、6、5、4、3、2、1双倍计分。
  (3)比赛报名人数(队)不超过8人(队)的,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只报一个男队或一个女队的单位,不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注:教育学院实行单独计分(径赛中有预决赛的比赛项目,教育学院的运动员只参加预赛,以预赛成绩来判定名次)。
  3.破纪录加分
  破校纪录一项加9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一项加15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一项加20分。同一人(队)同一项目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二、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艺部审核后投入使用,各院系(学园)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运动员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比赛成绩,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5.对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的处理:部分院系(学园)未按竞赛规则规定报名,报名单中出现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现象,我们将按规定直接删除,不再通知,请谅解。请有关院系(学园)注意核对。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浙江大学2018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研究生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团委、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群众体育开展,检验运动技能水平,激发学生锻炼热情,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18年10月26-27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集体项目:10×5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5男5女)。
七、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共50人,同一性别不得超过30人;领队1名,教练不多于4名。
  2.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2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及男女混合集体项目;全能不得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3.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超过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视报名人数或队数和比赛时间确定赛次。
  4.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田赛提前20分钟检录,接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自行准备。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参加测验,只计成绩,不计名次与总分。
  3.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方式

心理系将于10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同学请于10月9日24:00前扫描通知最后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行报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的,须交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 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
  (2)集体项目按9、7、6、5、4、3、2、1双倍计分。
  (3)比赛报名人数(队)不超过8人(队)的,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只报一个男队或一个女队的单位,不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注:教育学院实行单独计分(径赛中有预决赛的比赛项目,教育学院的运动员只参加预赛,以预赛成绩来判定名次)。
  3.破纪录加分
  破校纪录一项加9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一项加15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一项加20分。同一人(队)同一项目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二、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艺部审核后投入使用,各院系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各院系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比赛成绩,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5.对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的处理:部分院系未按竞赛规则规定报名,报名单中出现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现象,我们将按规定直接删除,不再通知,请谅解。请有关院系注意核对。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浙江大学2018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教职工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工会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群众体育开展,激发教职工锻炼热情,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以人为本、健身健心、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18年10月26-27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以各单位、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分组
  1.青年组:男子3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子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年组:男子39岁~50岁(1968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子36岁~45岁(1973年1月1日~198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常青组:男子51岁以上(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子46岁以上(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比赛项目
  1.青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 远、铅球(6Kg)、标枪。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 铅球(4Kg)、标枪。
  2.中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5Kg)、好伙伴赛跑(男女配合)。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好伙伴赛跑(男女配合)。
  3.常青组
  男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女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4.集体项目

  (1)男子、女子分别可报50米三人板鞋竞速作一队(老、中、青各报1人);
  (2)10×5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参加人员:常青组1男1女、中年组2男1女、青年组3男2女;比赛时检查运动员身份证。
八、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50名(男、女不限),同一性别不得超过30人;领队1名,教练2名。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3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和集体项目除外)。

  2.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田赛提前20分钟检录,接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3.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自行准备。

九、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编工会会员均可代表所属单位参赛,其中现从事田径教学或训练的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体育系教师不得参赛。一个会员只能代表所属一个单位参赛。

十、报名方式

心理系将于10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位老师请于10月9日24:00前扫描通知最后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行报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的,须交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 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十一、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田径比赛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和集体项目双倍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比赛报名人数(队)不超过8名时,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作比赛项目,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青年组、中年组、常青组各单项得分相加为单位团体总分,按得分多少,取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如总分相等,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奖励办法
  1.团体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三、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艺部审核后投入使用,各单位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各单位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比赛成绩,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5.对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的处理:部分单位未按竞赛规则规定报名,报名单中出现多报人数或多报项目现象,我们将按规定直接删除,不再通知,请谅解。请有关单位注意核对。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报名.jpg

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jq/28631126.aspx

联系人:潘同学15724996669/68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