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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阅读量:1884

 

各位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2014、2015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2016、2017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41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71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51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01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251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5月17日至5月22日):请欲申请星级志愿者的注册志愿者于5月22日24:00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申报(www.youth.zju.edu.cn/qnzyz/)(操作指南见附件一)。

2.院系及校级审核(5月17日至5月29日):院系团委将于5月25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二级审核工作,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5月29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一级审核工作。

3.名单公示(6月3日):校青志将进行名单整理并暂定于6月3日公布在校团委网上。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8年5月16日24:00;

2.网上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左右;

3.如网站显示的志愿者小时数与实际不符,可联系校青志客服解决;

4.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5.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6.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服务时数

(小时)

第二课堂分

第三课堂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