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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5-11阅读量:664

为规范我系本科生的毕业论文阶段学习,确保毕业论文的档案资料规范和齐全,根据学校“浙大本发[2018]3号”工作实施意见和我系教学管理暂行条例,现制定《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资格审查

按学校规定,毕业学生有效学分须达到110分才可进入毕业环节。

二、各项工作进度安排

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会议、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论文(设计)实施、中期检查、论文检测、专家评阅、答辩等的时间进度安排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应的工作内容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