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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阅读量:451

各同学:

     2017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工作即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5)应届毕业生不能申请无息借款。

二、申请金额

    1、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请按1000元、2000元两个档次进行申请。

    2、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请学院(系、学园)注意审核。

三、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

    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具体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相关条目执行,参见学生手册。

四、工作程序

  1、学生请在2017年11月2日23:00前进入“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sss.zju.edu.cn),进行校内无息贷款的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申请后请以短信形式告知项玲连老师(18868128606,551037)。

  2、学生在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上交到西五210办公室

  3、学院(系、学园)于2017年11月2日23:00在学生工作系统上完成审核,在审批时按学生数的3%确定申请人数限额。学院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的纸质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由学院分管副书记签字、盖学院行政章。

  4、审核完成后,学院负责老师可以在“校内无息借款结果”界面,点击“汇总表”按钮下载本学院的汇总表。纸质汇总名单(需盖学院行政章)和学生的个人纸质申请表(每个申请学生一份)需在 11月3日15:00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12室29号窗口)。电子版汇总名单请同期发到dkzx@zju.edu.cn。注意: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学院(系、学园)和学工部各留一份,请不要全部报送资助办公室。

 5、学工部汇总名单并进行审核,确认名单后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项。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网上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