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2阅读量:2230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和《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校从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中遴选兼职辅导员两名,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学生党建团建、思政教育、评奖评优、职业发展、就业服务、资助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等。
一、面向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二、聘任条件及人数
(一)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二)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强;真诚,正直,热情,友好;
(三)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学业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四)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六)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七)人数:2人。
三、报名方式
1、有意报名者请填写《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xlxtuanwei@126.com,邮件主题:兼职辅导员报名——XXX,纸质版交至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210室金虹霞老师处。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一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
3、兼职辅导员津贴根据学校规定及具体工作量计算。
4、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8日(周三)17:00
5、不明事宜请致电0571-88273460,或邮件至xlxtuanwei@126.com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