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0阅读量:3769
各位本科生:
根据学校、系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各项外设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奖励办法
根据设奖要求而定,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见下表。
二、参评对象
浙江大学心理系2013、2014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奖项 | 名额 | 金额(元) | 评选条件 |
光华 奖学金 | 2 | 1000 | 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南都 三等 奖学金 | 1 | 2500 |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
永平 奖学金 | 1 | 6000 |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岑可法一等奖学金 | 1 | 10000 | 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天府汽车英才奖学金 | 1 | 5000 |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大北农奖学金 | 1 | 5000 | 申请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本科期间只可享受大北农奖学金或助学金一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健康向上,行为品行端正,学习、工作中能起表率作用。 (3)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团活动及校、院各类集体活动,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 需提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备注:研究生提供)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4 | 6000 | 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需提交材料 2:《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一式两份) |
外设奖学金基本条件 (参评所有外设奖学金必须符合该基本条件) |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本评奖年度预评获得至少一项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注: 1、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2、竺可桢学院同学在竺院参评 |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所附材料务必真实客观。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并依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申报时请认真对照本系所分外设奖学金名称的具体申请条件,阐述相符之处,表明申请意愿,体现自身优势。
3、凡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须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可使用当地民政部门的认定材料或由系负责资助的辅导员开具;“外语水平”必须填写具体英语等级和成绩,如:CET4:516。
四、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者请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doc》和《2015-2016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样表.doc》,以“**外设奖学金申报+姓名”为邮件主题,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xlxbgs@126.com ,纸质版申请表(正反打印,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一式两份)上交至心理系楼210室。
五、截止日期
2016年10月17日(周一)中午12点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