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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评奖(本)10号】关于本科生申报2015-2016学年单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阅读量:2813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系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奖励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具体如下:

(一)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奖励金额为1000元。

(二)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奖励金额为1000元。

(三)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奖励金额为1000元。

 

二、参评对象

    浙江大学心理系2013级、2014级本科生(竺院同学在竺院参评)。

 

三、申请方法

    请有意向申请上述单项奖学金的同学,下载附件表格,根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lxbgs@126.com,打印版一式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西溪校区心理系楼210室。

 

 

 

备注:因部分数据结果需待公示期结束后得出,故有意向同学可不必考虑所设条件,可以先行申报,待相关结果评定出后,由系里统一进行资格审定并予以评定。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1日(周二)中午12:00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文体活动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