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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评奖(本)4号】关于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阅读量:1432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现将2016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

2016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选40名本科生,并实行累计制(新评+历年续聘)。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按照1:1.5的差额比例,各院系、学园共推荐60名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参照各单位参评学生基数。

三、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我系将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配给我系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将学生材料汇总后,报送唐立新先生,由其确定面试名单和初评名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有意申请者请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和《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xlxbgs@126.com,两份表格请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以及邮件主题请注明“唐立新奖学金申请+姓名”;纸质版一式二份交至系团委办公室(西溪校区心理系楼210室);

4、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周五)中午12:00。

六、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学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4.联系人:欧阳老师,88206580,0013382@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待9月22日后更新)

 

 

心理系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