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8阅读量:1116
各位研究生:
2016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需要认定经济困难生的同学需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均一式一份),于9月21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心理系系楼210办公室,同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1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xlxtuanwei@126.com
二、注意事项
1. 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
2. 经学生本人填写、学院认定,方可给予经济困难生资格。
3. 本次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仅限于2016级研究生。
联系人:
金老师:0571-8827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