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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0阅读量:3941

 

各同学:

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请各院系、学园,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复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已经认定为经济困难生的同学,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0.202.68.65:8888/xgxt)。在“学生资助”版块填写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要求见。《关于测试使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2、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在系统填写调查表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完成“填写调查表”和“困难生申请”后,下载并打印《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可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交给辅导员。

申请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以下两点:

1《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

2、需审查经济困难生汇总表中的家庭年均人收入、家庭子女(在读高中及以上)人数、学生情况三栏是否填写完整。(“家庭成员中在读学生(高中及以上)人数”一栏是指家庭子女中在读的高中生及大学生人数,包括该生。)

5月26日(周五)17:00之前,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完成上述系统操作,可点击审批流查看审批情况。

5月31日(周二)17:00之前,请各院系、学园及时完成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审核,给定困难等级,并在“困难生结果”一栏中点击“困难学生统计汇总导出”直接生成《经济困难生汇总表》。

 

 

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心理系资助办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