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9阅读量:1435
一、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沈模卫 金卫华 马剑虹 水仁德 徐海玲 陶然
二、复试要求与复试名单 1、最低复试要求: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 2、复试名单: 崔鹏
三、资格审查和体检 1、报考资格由研究生招生处在复试前统一审查(具体内容参见研究生院网通知)。研招处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出具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需将该表交至系研究生科备查。 2、体检:5月4-9日(具体要求参见浙大校医院网通知),考生体检请务必于复试前完成。
四、复试安排 1、采取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试考核考生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着重了解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递交如下材料: (1)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原件; (2)前置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已答辩者的论文和论文评议结果,未答辩者的论文初稿); (5)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能表明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业绩的有关证明、获奖情况; (6)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等内容的陈述和证明; (7)博士生资格审查表。 2、复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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