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6阅读量:7995
各位本科生:
为做好2012-2013学年浙江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浙大发教[2004]105号文件《浙江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
浙江大学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包括:历史学、数学、心理学、基础医学、物理学;国家战略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包括:示范性软件学院、集成电路、动画。
根据我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议,评选范围为本科生心理学基地班学生。
2、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成绩显著。
3、奖励名额与金额
(1)名额(每个基地)
一等奖:2012、2013级本科生各1人;
二等奖:2012、2013级本科生各2人;
三等奖:2012、2013级本科生各4人;。
(2)金额:
一等奖:4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三等奖:1000元。
(3)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得校级其它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
4. 评选原则
原则上根据学生成绩和德育体育表现产生,评选方法与学业奖学金相同,无需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 金老师 88273460 。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