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心理系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系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15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心理系团委启动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团支部应根据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指导各团委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本次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2.推荐名额。我系将择优推荐一个本科生团支部和一个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被评选为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或推送到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相应支部活动经费提高)。
3.时间节点。各团支部请于
10月20日前上交《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心理系系楼210办公室(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lxtuanwei@126.com(邮件请注明主题,打包发送)。
联系人:金虹霞,8827346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