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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评奖(本)4号】关于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0阅读量:3213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和“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现将2015年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学生干部骨干(大一新生除外),其中学生干部骨干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班委骨干、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优秀学生社团骨干等。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学生,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年评选7名学生,奖励标准均为10000元/人•年。该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各院系、学园原则上推荐1名优秀学生标兵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

三、申请条件

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当学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7.在学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5.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6.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7.学习成绩排名前30%及以上。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院系、学园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推荐名单,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汇总学生材料后,将和发展联络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唐立新先生;

3.有意的同学请于9月23日前将报送材料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心理系系楼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xlxbgs@126.com报送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

五、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直接参加2015年度唐立新奖学金面试,不占用院系、学园推荐名额,面试通过者可获得唐立新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

2.联系人:张老师,88206580,zhangcunru@zju.edu.cn。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