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链接:http://www.zju.edu.cn/zhfw/redir.php?catalog_id=28917&object_id=2654853)及校研究生工作部发《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链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76617)),现将2014级博士生及其他年级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必修对象:2014级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除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外)。
2、选修对象:除2014级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外的其他年级研究生。
二、岗位发布:
此次岗位包括校级综合型基地的岗位和系专业型基地的岗位,请见附件压缩包中的1:岗位需求。
三、实施安排:
(一)岗位申请:
1、基地岗位申请:请各位申请者,查看岗位要求,填写附件压缩包中的2:岗位申请:《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申请表》,选择合适的岗位,每个申请者可选择两个志愿(学校综合型基地岗位可以根据专业选,不限院系;系专业型基地岗位只针对心理系研究生)。
(1)校级综合型岗位申请者:根据之前通知要求已截止申报。
(2)系专业型基地岗位申请者:请于6月28日(周日)12: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1份)交辅导员:王芬(系楼21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 xlxtuanwei@126.com,主题标明:姓名+基地名称。
2、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申请:作为必修环节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博士生,须事先提交申请表(参见附件压缩包中8:其他形式社会实践)并提交详细的实践计划及目标,在6月28日(周日)12:00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1份)交辅导员:王芬(系楼21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xlxtuanwei@126.com,主题标明:姓名+其他社会实践申请(大致内容)。申请内容经系里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二)免修申请:符合《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免修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压缩包中5:免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于6月28日(周日)12:00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辅导员:王芬(系楼21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xlxtuanwei@126.com,主题标明:姓名+申请免修。
(三)公布名单(6月24日-6月30日):
1、校级综合型岗位录取名单将于6月24日左右在学校网上公布。
2、系级专业型岗位及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录取名单将于7月4日前公布,若有必要,将进行面试筛选。
3、免修名单将于7月4日前公布。
(四)实践准备(7月11日之前):
1、院系准备:院系确定参加社会实践的名单后,将组织召开社会实践动员大会,进行社会实践上岗培训、实践动员和安全教育等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团队准备:由校级综合型基地和系级专业型基地的指导老师分别组织召开各基地团队建设会议,确定组长,组建临时党支部,确定党支部书记;再次进行实践前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布置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个人准备:在社会实践基地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参加上岗培训,撰写开题报告或工作计划;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提交详细的实践计划及目标,交系里审核通过后将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五)实践实施(7-8月):
1、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暑假开始,各基地指导老师带领团队统一赴各实践基地进行为期4-6周的社会实践活动。
2、中期看望和检查:在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期间,学校分管领导、研究生院和党委研工部领导、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将分赴各实践基地看望同学,进行中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六)总结考核(9-10月):
1、个人总结:
实践结束时,每个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要做好个人总结,按附件模板要求撰写个人实践总结报告。
2、个人考核:
实践结束时,每个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都必须按附件模板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交实践单位签置考核意见、盖章后,由实践单位直接反馈给学校。
3、团队总结:
实践结束时,各基地团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做好团队总结工作,按附件模板要求撰写团队总结报告,汇总团队成果。
(七)表彰奖励(11-12月):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经院系推荐,可以参加评奖评优活动;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参评“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实践之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队和基地,可以申请参评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基地等荣誉称号,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和组织评选;
若有疑问请咨询王老师,88273460。
(更多详情请参考:《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链接:http://www.zju.edu.cn/zhfw/redir.php?catalog_id=28917&object_id=2654853)及校研究生工作部发《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链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76617))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