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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关于2014-2015学年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阅读量:1528

各班主任、各德育导师、各班: 

    本学年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经济困难生复查调整工作

    本学期,系里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需要调整等级的学生进行复查,增加或需调整等级经济困难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该表由班级评议确定贫困等级,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确认。同时,申请者还需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心理系目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详见附件。

 

请相关同学填好表格、准备好相关附件于2015年5月29日(周五)11:00前发送《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xlxtuanwei@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认定/调整”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经班主任审核签字至心理系团委办公室(心理系楼210)。对于经济困难生老生,若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同学,可联系王老师(88273460)自愿申请退出。

 

    有问题请联系老师,88273460

 

二、 工作要求

    对经济困难生库进行复查调整,是做好整体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班主任、各德育导师重视。

1、深入了解学生情况,使真正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纳入困难生库中。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学生,以及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各班资格认定小组要及时掌握情况并调整。

2、申请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家庭成员中在读学生(高中及以上)人数”一栏是指家庭子女中在读的高中生及大学生人数,是今年新增的用来衡量家庭经济负担的一项指标。

 

 

附件1: 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 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汇总表

附件3: 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4: 心理系经济困难生汇总表(本科生)

附件5:心理系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