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4级及毕业班学生除外)。
2.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创新训练项目每个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经费资助
1.创新训练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20项。项目经费按人文社科与理工农医两大类进行资助。人文社科管理类:每项资助额度为0.5-0.8万元;理工农医类:每项资助0.8-1.2万元。院系应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相应的资助金额。
2.创业训练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
3.创业实践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2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
五、项目申报流程
1.本期立项申报启用《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科研训练管理系统; 2.本期立项采用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3.本期立项申报以院系评审结果为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审。
六、项目执行时间
1.选题与组队时间:3月20日至4月10日,项目负责人确定课题内容,组队,确定指导教师。
2. 项目申报时间:4月11日至4月17日(周五)12点,项目负责人进入本科生科研训练管理系统申报,提交成功后用A4纸打印申请书并装订,一式3份。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交至学生立项负责人所在学院(系)本科教育科(西溪校区心理系楼209室陈老师处),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交至校团委,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3.创新训练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
1)4月21日至5月10日,各学院(系)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按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
2)各院系将确定后的评审时间与地点发至本科生教研处,lcy@zju.edu.cn.学校将抽选若干院系组织相关专家参加评审。
3)各院系将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1份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紫金港东1A-103-1)。
4)学校抽审和确定项目时间:5月12—15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选择若干院系进行抽审。
4.创业训练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5月15日前,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5.创业实践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5月15日前,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
6.项目公示:5月20日—5月26日。
7.项目公布:5月底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项目管理
1.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和本科生院教研处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各学院(系)和相关部门作为组织实施与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创业实践项目,凭注册公司相关证件分期下达项目经费。
七、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通过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认定,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和毕业论文(设计);通过验收的项目可计相应学分;通过国家验收和评定为优秀项目的优先给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3.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4.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创业训练项目联系人:蒋小超 88206213 jxchao@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