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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13阅读量:3251

 
一、复试组织机构
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沈模卫  金卫华  马剑虹  水仁德  徐海玲  陶然
 
二、复试的分数线与名单
1、复试分数线研究生院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系网公开发布,同时通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1、复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学专业基础和英语应用能力。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构成,其中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笔试课目:英语听力、基础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工程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认知心理学、实验设计与心理统计。题目类型不限,无相关参考书。
3、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比例分配为:初试占60%,复试占40%。考生按综合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确定导师。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系网通知。
 
五、体检和资格审查
考生体检时间地点详见浙大校医院网上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详见浙大研究生院网通知。
 
六、其他
专业学位硕士的调剂首先考虑参加复试的考生。未能进入复试的考生资料在浙大研究生院招生办,请与研究生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