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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评奖(本)10号】关于本科生2013-2014学年外设奖学金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9阅读量:2164

各位本科生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各项外设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奖励办法

  根据设奖要求而定,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见下表。  

二、参评对象

  浙江大学心理系2011、2012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奖项

名额

金额(元)

评选条件

光华

奖学金

3

1000

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南都

三等

奖学金

1

2500

申请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体育达标;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心平

奖学金

1

6000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岑可法一等奖学金

1

10000

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天府汽车英才奖学金

1

5000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外设奖学金基本条件

(参评所有外设奖学金必须符合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本评奖年度预评获得至少一项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注:

1、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2、竺可桢学院同学在竺院参评

 

  

注意事项

  1、所有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所附材料务必真实客观。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并依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申报时请认真对照本系所分外设奖学金名称的具体申请条件,阐述相符之处,表明申请意愿,体现自身优势。

 3、凡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须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可使用当地民政部门的认定材料或由负责资助的辅导员开具;“外语水平”必须填写具体英语等级和成绩,如:CET4:516。

 

四、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者请填写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2013-2014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表》,以“**外设奖学金申报+姓名”为邮件主题,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xlxtuanwei@126.com ,纸质版申请表(正反打印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一式两份)上交至心理系楼210室。

 

截止日期

  2014年10月13(周一)中午12点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