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 根据学校、系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各项外设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奖励办法 根据设奖要求而定,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见下表。 二、参评对象 浙江大学心理系2011、2012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奖项 | 名额 | 金额(元) | 评选条件 | 光华 奖学金 | 3 | 1000 | 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南都 三等 奖学金 | 1 | 2500 | 申请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2、体育达标;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心平 奖学金 | 1 | 6000 |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岑可法一等奖学金 | 1 | 10000 | 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天府汽车英才奖学金 | 1 | 5000 |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 外设奖学金基本条件 (参评所有外设奖学金必须符合该基本条件) |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本评奖年度预评获得至少一项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注: 1、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2、竺可桢学院同学在竺院参评 |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所附材料务必真实客观。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并依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申报时请认真对照本系所分外设奖学金名称的具体申请条件,阐述相符之处,表明申请意愿,体现自身优势。 3、凡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须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可使用当地民政部门的认定材料或由系负责资助的辅导员开具;“外语水平”必须填写具体英语等级和成绩,如:CET4:516。 四、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者请填写《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和《2013-2014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表》,以“**外设奖学金申报+姓名”为邮件主题,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xlxtuanwei@126.com ,纸质版申请表(正反打印,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一式两份)上交至心理系楼210室。 五、截止日期 2014年10月13日(周一)中午12点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10月9日 |